该县注册的“宝青红”红小豆品牌是黑龙江省红小豆惟一优质品牌、中国全国著名三大红小豆品牌之一,曾获黑龙江省十大名牌农产品称号和国际农业博览会驰名奖,连续7年获欧盟有机食品证书,并被国家列为 “原产地保护产品”。2000年宝清县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命名为“中国红小豆之乡”。2005年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宝清红小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批准自即日起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认证部门: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