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灵寿县“灵寿丹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定,成为该县首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了解,灵寿丹参已有两千多年的种植历史,目前该县丹参种植面积达2.65万亩,种植带主要是沿磁河两岸83公里,涉及全县160个村庄,丹参亩产值在2300元到2800元之间。2007年5月该县组织成立了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新建28个专业种植合作社。同时,积极与省药材公司、省农科院联系,为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的支持,依托本地种植优势,助力当地百姓脱贫致富。
“灵寿丹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申报,将大大提升灵寿丹参在国内外市场知晓率、占有率和竞争力,为促进中药材产业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狠抓品牌创建,大力实施“商标兴县”战略,目前正在结合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和“灵寿丹参”成功申报的经验,加快对“灵寿红薯”、“灵寿金针菇”、“灵寿核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进程,为该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