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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商标品牌战略 地理标志为三农提供绿色动力
推进商标品牌战略 地理标志为三农提供绿色动力
发布时间:2016-06-03 1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市工商局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紧紧围绕江门市委、市政府“东提西进、同城共融”战略部署,依托“小微双创”新优势,全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目前,我市的有效注册商标近4万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2个,广东省著名商标10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新会陈皮”),集体商标1个,同时已有5个商标提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近年来,市工商局着力扶持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指导,利用政府资金扶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品牌发展,以实现“用好一个商标、振兴一片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战略目标。今天是“4·26知识产权日”,现推出地理标志商标专版,敬请垂注。

  地理标志:促进特色经济发展 具有较高富民效应

  今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今年的“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继续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调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要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支持就业创业。这对政府各部门服务“三农”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为此,工商部门大力推行商标品牌战略,注重发挥农产品商标、集体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在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对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可谓是“绿色动力”。

  第一,地理标志将为农产品加工提供一个“地理标志+龙头企业(涉农组织)+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化的组织能力。“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可以是一个地理标志下有几个龙头企业,每个龙头企业有单独的商标,形成农产品加工的多龙头带动机制。因此,这种模式比较好地将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和农户资源优化组合起来,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模式。地理标志将分散的农户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通道连接到市场,使农户可以分享生产和销售的整个市场的利益。

  第二,地理标志将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独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甚至会形成“绝对优势”。许多地方的土特产品以地理标志为纽带联结起来,形成了特色产业的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了特色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价格水平。如我国第一个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曾经在国际市场2/3的份额被产自日本、我国台湾等的“绍兴酒”所挤占。得到保护后,仅绍兴古越龙山酒厂销往日本的绍兴酒比上年增长了14%。

  第三,地理标志将促进和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帮助消费者认清产品产地,做出最优消费选择。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后,加强管理,市场秩序就可以得到改进。地理标志产品凭着鲜明的原产地特性与突出的品质特色,能切实帮助消费者清晰地辨别产地,从而作出最优的消费选择。

  第四,地理标志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为当地生产者提供更高收入,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研究显示,地理标志具有较高的富民效应,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后产品价格平均提高了50.11%,来自地理标志收入占到当地农民总收入的65.94%,地理标志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产值带动比达到1:5.20,就业带动比达到1:3.34,已有53.38%的地理标志成为区域经济支柱产业。

  用好“新会陈皮”证明商标 五大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新会陈皮”是江门地区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为: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睦洲镇、大螯镇等11个街道办事处、镇和围垦指挥部现辖行政区域。

  新会陈皮,是新会柑其果皮经晒干或焙干后的陈年贮存品,尤以境内潭江流域冲积带平原,特别是银洲湖沿岸所产为好。传统按其规格质量分为头红、极红、苏红、二红、拣红、青皮六种货式。按采收时期可分为柑青皮、微红皮和大红皮等三种货式。从果顶正三瓣开皮,留果蒂部相连,反皮,自然晒干和自然贮存即可,这与其他水果退皮和应用情况全然不同。由于新会陈皮源于新会柑,因此,它具有新会柑的品种特质,同时具备新会区的产地特质。

  为深化供给侧改革,大力促进新会陈皮产业发展,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以“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依托,以商标承载新会陈皮质量、信誉、价值和文化内涵,主动联手新会区有关部门和机构,计划建立健全新会陈皮组织管理、宣传营销、品质管理、执法维权和品牌服务等五大体系。以“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使用引领新会陈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会陈皮产业化进程,带动种植、运输、纸箱、印刷、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具体来说,下一步,市、区工商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定规则设门槛。主动协调农业、质监、食药等有关部门,出台《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规则》、《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报办法》、《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具体操作方法》等制度,明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种子种苗标准、产品标识标注以及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艺技术规范等纳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条件,明确设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门槛。

  二是抓维权护品牌。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市县所工商部门“三级联动”,开展年度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新会陈皮证明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建立维权援助机制,维护新会陈皮合法权益;指导加强域外商标注册,在东南亚及其他华侨相对集中的新会陈皮销售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非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签署国,积极采取“销售将至,注册先行”的商标注册保护措施,推动商标品牌增量提质。

  此外,市、区工商部门将积极建言和参与新会陈皮组织管理体系、宣传营销体系、品质管理体系和品牌服务体系建设。在新会区委区政府的主导下,与其他部门一道坚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为新会陈皮品牌经济新一轮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市设专项资金进行商标奖补

  为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开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江门市政府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扶持对象进行商标奖补,具体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年报的小微企业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奖励,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2000元,每件最多奖励20个国家或地区。

  (二)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奖励1万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奖励3000元;

  (四)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奖励3000元;

  (五)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奖励1000元。

  二、小微企业的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30万元或10万元。同一商标先后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按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实施奖励。同一企业的商标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奖励,奖励总额不得超过60万元。

  三、小微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成功打造区域品牌,获准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奖励20万元。

  四、奖补时限: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地理标志注册指南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区域,并且该商品的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由该产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商品的特殊品质与其产地的水、土、气候等地理环境有紧密联系。例如:绍兴黄酒、章丘大葱等。地理标志最基本、最常见的就是地名,可以是国家名称、地理名称或者行政区划名称。地理标志也可以由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可视性标志构成。

  ●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某一组织的商标,而不是某一企业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在商品上使用,也可以在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即该组织是其成员的代表,注册商标的权利属于集体,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因此,集体商标标示的是商标使用者同属于某一个组织,体现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表示该组织成员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相互遵守某种共同标准或者共同性质而使用的特点。

  ●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应该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因此,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于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出自某原产地或者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地理标志申请人的资格

  地理标志的注册人应当是对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品质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可以是社团、协会、行业团体等组织,而不是某个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例如:“吐鲁番葡萄”注册人为“吐鲁番地区葡萄产业协会”、“绍兴黄酒”注册人为“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等。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的书式材料及规费

  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程序与商品商标相同。

  一、商标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指定书式。

  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按类申请,即一标一类一份申请的原则。如果同一商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跨多个类,则需要按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类别分别提出申请。

  三、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在商标申请书商标种类一栏上注明商标是集体商标或是证明商标。

  四、附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的登记证等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五、附送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一)、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主要包括:

  1.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产品产地范围、地域特征及产

  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4.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5.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6.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主要包括:

  1.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宗旨;

  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产品产地范围、地域特征及产

  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

  4.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

  5.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六、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为一个县、市范围内的,出具该县、市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地域范围为二个以上县、市范围的,由这些县、市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

  附送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地域环境特征及特定品质的证明,证明可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的。

  七、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声誉证明,也可以是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

  八、提供详细说明申请人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九、商标图样五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五份,黑白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易于粘贴,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并在申请书上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指定颜色的粘贴彩色图样),粘贴的方向即为指定方一向。

  十、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十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

  十二、填写的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若填写的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国际分类表中未列出,应附送说明书。

  十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向商标局缴纳注册规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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