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从龙门县农业局获悉,国家农业部于日前发布公告,正式批准龙门县“龙门大米”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据悉,这是龙门县继“龙门年桔”之后,第二个获批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标志着龙门大米向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迈出一大步。
据悉,龙门大米的产地保护范围为龙门县现辖行政区域,包括龙城街道、龙田镇、平陵镇、龙江镇、龙华镇、麻榨镇、永汉镇、龙潭镇、地派镇、蓝田瑶族乡、南昆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种植面积1.77万公顷,年产量近9万吨。除了各个种植基地符合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外,龙门大米种植过程中按照《龙门县优质稻生产技术规程》操作,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稻三控施肥技术、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目前,龙门县内所有大米企业都已入驻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溯源平台。
龙门县农业局科教信息股负责人表示,龙门大米申请地标保护符合国家的长远规划和农业产业化调整政策,此举将有效保护龙门县农业优势资源,打造区域优势农产品品牌,弘扬地方农业特色,对带动龙门粮食加工产业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实现水稻生产与龙头企业对接、品牌生产对接,促进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后,龙门大米的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有了明显提升。
龙门县将及时完善产品标准,指导大米种植及相关技术和质量控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保护龙门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及其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龙门县将进一步加大大米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品牌包装,并通过农村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推介和营销;通过旅游产业发展带动龙门大米等特色农产品在龙门宴、龙门旅游手信等方面的推介,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