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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虾片”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大连虾片”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发布时间:2016-04-28 10:19

近日,从质检总局传来喜讯,继“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等产品之后,由辽宁检验检疫局推荐申报的“大连虾片”产品,经专家评审组考核评议,正式被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根据批准公告,自批准之日起,所有以“大连虾片”作为标识的产品,必须经质检总局核准后方可使用。也就是说,今后,“大连虾片”的名头不能随便乱用了。

“大连虾片”是大连地区的传统特色产品,加工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因产品所用地特有野生蠓虾作为调味料,加之产地独特的自然加工条件,使“大连虾片”品质远胜于其他同类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根据质检总局的批准公告,此次划定的“大连虾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大连市旅顺口区现辖行政区域,保护区域内年生产“大连虾片”能力约2万吨,内销、出口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国内销售量的60%和80%,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虾片生产加工聚集区。

经向辽宁局了解,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我国品牌保护战略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我国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质检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通俗的来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就是老板姓俗话讲的“产地正宗货”。自从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以来,已经对我国上千个产品品种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如我们熟悉的“金华火腿”“龙口粉丝”等,都已经成功申报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此次“大连虾片”顺利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近年来大连市在开展保护传统品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推动当地特色经济发展工作中的又一亮点。辽宁局表示,将依据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大连虾片”地理标识使用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大对冒用、伪造地理标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大连虾片”原产地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使这一大连特色品牌得以传承和发扬。今后,将以“大连虾片”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作为切入点,抓住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实施的良好契机,努力为服务大连地区特色经济发展、促进对外贸易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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