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6月2日说,自去年6月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后,巴尔萨克等45个波尔多葡萄酒附属产区近日也获得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
武津生当日在质检总局批准对波尔多附属产区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仪式上表示,截至目前,质检总局已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0个,在华保护国外地理标志产品16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近10000家,保护产值10000亿元。
据他介绍,在质检总局批准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中,来自法国的产品占三分之一。
武津生说,对波尔多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际贸易发展,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产品。
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中国是波尔多葡萄酒第一大出口目的国,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赋予了贸易商、种植商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将提高对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力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