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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在11月6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习近平主席同法国总统马克龙今天在北京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签署了关于结束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请问发言人能否介绍一下什么是“地理标志”?完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具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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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爽:今天上午,习近平主席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马克龙总统举行了会谈。会谈后,两国领导人见证了一系列成果文件的签署,其中就包括结束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
你提到的“地理标志”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建议你向主管部门询问,他们应该可以给你一个比较全面的答案。我这里可以简单地告诉你,“地理标志”是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中欧双方均历史悠久,地理标志产品丰富。2018年12月,中方发布了第三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其中就有“进一步加强中欧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尽早达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表述。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显示了中方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高度重视。协定的商签也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结束有助于深化双方的互利合作,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并进一步增强中欧双边政治互信。
中方愿与欧方继续携手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在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促进双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福祉的提升。
编辑丨刘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