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工商局组织的“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专家评审会上,章丘大葱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在山东省工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章丘大葱”荣获山东省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据介绍,1999年,章丘大葱成功申请了“章丘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全国蔬菜类第一件证明商标;2009年,“章丘大葱”证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章丘大葱作为齐鲁“四宝”之一,成功进军上海世博会。
在第二届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论坛上,章丘大葱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品牌价值达到24.76亿元,逐步实现了从“本地特产”向“知名品牌”转变。
通过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优势,提升章丘大葱的品质和品牌价值,章丘大葱赢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销售价格稳步提升,众多农户靠种植章丘大葱走上了致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