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登大樱桃”、“文登苹果”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为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文登境内丘陵起伏,平原沿河谷两岸及滨海地区呈带状分布。年平均气温11.5℃,年日照时数2540.7小时,无霜期194天。温度适宜、光照充足,能满足大樱桃、苹果生长所需的条件。“文登大樱桃”果实个大、外观艳丽,营养丰富,酸甜适口,品质上等,单果重达8克以上,颜色分为红、黄、紫等,被誉为“果中珍品”。葛家镇是“文登苹果”的主产区,产量占“文登苹果”总产量的41.1%。此次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极大地带动葛家乃至文登的农业发展。
据悉,申请注册并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成为不少地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手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优质特色农产品结合,其无形价值即可向农产品转移,通过市场形成有形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增值,从而大大提高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