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农质安函[2017]25号)文件精神,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积极组织部署,成立检查组、下发文件、动员各县市区于3月22日至28日,对全市水产畜牧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查看进货农产品“三品一标”复印件,二是查看使用“三品一标”的产品标注标志是否规范,三是查看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四是查看是否存在转让、买卖“三品一标”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五是对于获证生产单位进行无公害产地复查,查验证书是否过期,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车辆7辆次,检查4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5个批发市场、11个农贸市场、13家超市。涉及禽蛋、乳制品、水产加工品、生鲜肉等产品在检查活动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和普及无公害和地标农产品标志使用和辨别、真假标志区分等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10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识辨真假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能力,教会了他们在购买到假冒产品时应如何维权,提高了企业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此次检查中,市场上的获证农产品用标较为规范,未发现违规违法现象。
下一步,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将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增强水产畜牧企业和全社会的标志保护意识,加强对市场经营销售人员培训宣传力度,协助建立健全证书查验制度,防止假冒“三品一标”农产品流入市场,持续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志市场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和标志行为,积极探索建立保护“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志的长期有效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