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国家高度重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国务院先后发表重要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等)。
为确保追溯体系建设中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2017年2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部署了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完善追溯标准体系、推进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等基本任务,指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把试点示范与复制推广相结合,建立科学的推进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效果。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主要从法制体系健全、数据统一共享、生产企业应用比例和社会大众认知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三、目前项目进展:
自2010年开始截止目前累计支持58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18个省(市)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8家企业开展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截至2015年底,前四批城市已在1.35万家企业建成肉类蔬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覆盖20多万商户,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中央平台累计汇总追溯数据近10亿条。茅台、五粮液、古井等8家企业也初步建成追溯体系。追溯体系的建成,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振消费信心、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以来,分五批支持58个城市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目前,前三批城市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以来,在四个省市8家企业建设酒类流通追溯体系,
2012年以来,分三批支持18个省市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目前,首批城市正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6年支持3省1市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以肉类、蔬菜、中药材和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追溯体系示范工作,打造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程信息化追溯链条。
四、下步追溯重点产品
项目要求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统筹规划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从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出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的七大类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明确了每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