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苹果之乡”的甘肃省静宁县,通过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市场等多种手段,对授权使用“静宁苹果”品牌的企业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对生产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监管,走出了一条苹果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的致富之路。
据静宁县工商局局长兼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会长鲍彦鹏介绍,苹果产业从1986年开始起步发展以来,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到2016年全县果园总面积已达10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2.3%;农民人均果品产业收益532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静宁县也成为全省第一、全国闻名的苹果生产基地。
地标品牌紧随“一带一路”走出去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静宁在运用地理标志实现“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可谓一步一个脚印。
2001年,静宁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苹果之乡”;2006年,静宁苹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2011年,成功注册“静宁苹果”为证明商标;2012年,“静宁苹果”地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4年,“静宁苹果”地理标志被国家工商总局列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2015年,“静宁苹果”在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中获第十六位;2016年,“静宁苹果”被评为全国互联网地理标志产品50强及全国现代苹果产业10强县;2016年9月,甘肃省静宁县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全国现代苹果产业10强县(市)”;2016年12月,“静宁苹果”被全国果菜产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年会、中国果菜产业论坛组委会、中国果菜专家委员会评为“2016全国果菜产业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