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第108号公告,批准对“曹家梨”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文宫枇杷”、“仁寿芝麻糕”以后仁寿县获批的第三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公告》对“曹家梨”的品种、立地条件、栽培管理、采收、质量特色做出了明确规定,自即日起对其实施保护。
“曹家梨”种植历史悠久,品种主要有金花梨、丰水梨、黄金梨等,具有果实质密、果肉细嫩、香脆化渣、酸度低、含糖量高的特点。经过多年品种改良和规模扩大,当地已建成以曹家镇为核心的优质梨基地2.2万亩,年产量3000万公斤,产值超过1.5亿元。产品畅销全省各地区,远销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地。
2016年初,仁寿县政府按照品牌战略要求,启动曹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工商质监局设立曹家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相关技术部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结合现有生产实践,对“曹家梨”的历史渊源、质量特色与产地自然和人文因素关系等进行研究,反复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分析质量特色指标,邀请专家多次现场指导申报材料编撰。2016年8月,申报材料经省质监局审核后提交质检总局,经文件审查、受理、技术审查会、公告等阶段,最终顺利完成了申报工作。
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将加大质量监控力度,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提高曹家梨种植管理水平,加大质量监控力度,始终维护曹家梨独有的质量特色,促进曹家梨产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