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2016年82号),正式受理洛隆糌粑等3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其中包括凉城县的鸿茅药酒,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此次唯一获受理的产品。
据凉城县志记载,鸿茅药酒具有276年的酿造历史,有着6000年的人文历史及丰富的药材和地下水资源。鸿茅药酒内含67味中草药,其合理的配比,独特的八步酿造法,成就了鸿茅药酒卓越的品质和功效。在凉城当地一直流传一句话:“鸿茅药酒除此物华天宝之地不能炮制”。这些特点和因素符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要求。鉴于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两级质监局进行重点培育,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经自治区质监局初审推荐,于2016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局形式审查,发布受理公告。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受理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应着手准备专家技术审查会的相关文件。市、县两级质监局将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技术审查准备工作,争取顺利通过审查,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我市再争取一个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