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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季节大棚种植的还是地理标志吗?
反季节大棚种植的还是地理标志吗?
发布时间:2017-03-24 16:05

中国是世界上温室栽培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利用保护设施栽培蔬菜的历史相当悠久。据《汉书》循吏传记载,“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菇,覆以屋庞,昼夜燃温火,待温气乃生,信臣以为此皆不时之物”。由此可见,早在西汉,古人就已经开始搭建起一些简易的设施,并用火为建筑内加温,培植反季节作物生长来供人享用。自廿世纪30年代,我国园艺学科的奠基人吴耕民先生在杭州览桥园艺场设置木框玻璃覆盖温床,开创了夏菜玻璃温床育苗技术,60年代,从日本引进塑料薄膜,开始应用塑料薄膜进行小拱棚栽培蔬菜。目前所使用的大棚实际上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这是以装配式镀锌薄壁钢管大棚的开发成功为标志的。

应当说,温室栽培技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冬季的农产品的生产问题,于消费者于农户都有极大的益处。

但将反季节大棚种植技术应用到传统的地理标志产业上,带来的不仅仅是商品数量的增加上,还会对传统地理标志的品牌带来冲击。

即便温室栽培技术再先进,大棚内的环境也不可能等同于应季生长的地理标志产品所需要的自然环境,至少目前如此。反季大棚栽培技术生产出来的所谓地理标志产品,其品质、口味和应季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差异,估计一般消费者也能区别出来,除非原来正宗的地理标志产品也不正宗了。

事实上,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时提交并认可的详细生产规范,反季大棚种植的所谓地理标志产品也不符合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命名要求,不能冠以该地理标志品牌进入市场。但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反季节大棚栽培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仍然冠名地理标志商标,比如日照绿茶。

人在做,消费者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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