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高唐县工商局传来好消息,“高唐葫芦”、“高唐桑葚”、“高唐黄晶梨”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告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高唐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6件。
近年来,高唐县工商局立足职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商标战略。为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运用商标策略参与市场竞争,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成立商标服务发展小分队,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并做好行政指导;二是积极发挥职能科室在商标品牌培育、宣传、保护、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以“4.26”知识产权日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普及商标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