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第43号公告,白城市的吉林省德泰绿豆产业基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已经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获准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了解,白城绿豆于2007年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2年省质监局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白城绿豆》地方标准。根据规定,只有产自白城绿豆保护区范围内,且产品质量符合地方标准的白城绿豆生产企业才可以提交申请,经省级质检部门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在市质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德泰绿豆产业基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经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初审合格后,报请国家质检总局,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
截至目前,白城市先后有白城燕麦、白城绿豆等5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吉林维多利农牧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