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从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2016年第9号公告,正式批准赣南茶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自公告之日起实施保护。据悉,这是该市第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了解,该《公告》明确,赣南茶油产地范围为江西省赣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赣县、兴国县、瑞金市、于都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崇义县、上犹县、信丰县、大余县、龙南县、安远县、定南县、全南县、寻乌县、南康区、章贡区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章贡区和南康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上范围内赣南茶油的生产者,可向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
据悉,赣州现建设有高标准、规模化、集约化高产油茶林基地65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135万亩;建设规模油茶加工龙头企业9家,年产茶油1.2万吨以上;企业通过现代工艺技术,在工艺温度不超过60℃的条件下,生产加工出具有赣南原产地特色风味的“赣南茶油”,气味清香,甘甜纯正,销售遍及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目前,赣州市质检两局正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求,抓紧制定出台产品保护、标志使用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赣南茶油的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四个中心、三个基地”,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助推赣南油茶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