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声音】地理标志定义及意义

发布时间:2018-01-25     阅读: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

中国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本身的特殊性,《办法》明确规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使用和管理有别于普通商标的特殊要求和规定。该《办法》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并加商标法保护和专门法保护两种。

专门法保护模式是通过专门的立法,由专门的机构全方位负责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和使用管理,这主要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方式。

采用专门法模式对地理标志进行积极保护的国家一般历史上农业比较发达、地理标志保护意义比较重大。典型代表是法国,法国农业部下设国家原产地名称局(INAO),全面负责所有农产品和食品原产地名称的认定和治理工作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一开始是按TRIPS协议最低要求设立的,其主要内容是防御性的,即禁止假冒地理标志的行为,如冒用不真实的地理标志、虚假表示等;但由于地理标志蕴涵着较大的经济价值,有的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的国家逐渐增加了主动性(或积极性)保护方式,即将地理标志视为一种特殊的商标,允许在商标法体系内主动申请注册并依法使用和管理(主要通过证明或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来完成)。

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的除了英美法系国家外还有德国、日本等。比如,美国《兰哈姆法》除了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外以团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提供保护 。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虚假来源表示,并在《商标法》中规定误导来源的地理标志不得注册、但地理标志可以集体商标的形式注册 。日本《不正当竞争制止法》将虚假地理表示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其《商标法》规定了仅表示地名的商标除非已有识别性否则不予注册、但符合条件的地域团体商标可以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在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近年来日本对地理标志制度的运用日益重视,很明显地转向商标法体系下的积极保护模式,而且其保护的领域大大超出了传统的农业产品(延伸至工业产品、加工食品、水产品、传统工艺美术品、甚至还包括中华街、祭坛和温泉);截止2009年10月20日日本特许厅已经审核了441件地域团体商标(地理标志) 。

由此可见,对地理标志以专门法或者以反不正当竞争及商标法进行保护的两种保护模式无高下之分,关键是符合各自国情并能够有效实施。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一个产品每个区域只能申请一个。如“章丘大葱”“胶州大白菜”。并依据先报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已申报产品则不再受理注册。同时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者可获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管理权以及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注册地理标志的必要性

地理标志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省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农业产品和农村工作,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摆在国民经济的首位”。近年来各级政府、工商机关大力宣传,推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民和涉农企业充分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的产业发展,国内不少地方出现“一个地理标志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片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喜人景象。

地理标志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不仅能为地理标志的产品原产地区和所在的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还能起到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等作用,因此得到了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地理标志商标已经成为农产品参加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利器。

地理标志的重大意义:

一、对当地政府、区域经济有利

地理标志产品都有各自的优越性。当地政府的地理标志产品越多,当地政府对外宣传的资本越大,越能增加自己行政区对外宣传的资本;再就是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要求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当地政府实施严格的监控,要进行每个生产环节都要的监督,这使得当地政府能够掌握生产和市场情况的第一时间情况,加强当地政府与生产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信任。

二、对生产者有利

(1)地理标志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能有效遏制假冒仿冒行为;

(2)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更具有深度和广度;

(3)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的农民可以共享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价值,附加值更高,有利于农民增收。

使用地理标志必须是保护区域内生产或加工的产品,由于生产者要遵守严格的生产规则,生产的质量受政府部门监督,必须要达到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因此产量有限,产品比非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价格高。每个生产者都可以享受地理标志的集体知名度。据统计,目前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已经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了15%至20%。地理标志不仅可以提高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而且可以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

三、是对消费者有利

(1)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产品质量更有保证;

(2)地理标志产品大多为历代贡品,购买者可以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

(3)地理标志产品具有浓厚的乡土味道。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地理标志为产品的原产地提供了当地政府的担保,也保证了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同时,地理标志产品也意味着产品的声誉和身价,这就给消费者一个客观的答复,使消费者放心,明明白白地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原产地命名的产品是经过担保的,无损健康的、高质量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批准之前,它的特性和质量已经在全国享有声誉,国家批准是对这一声誉的肯定,它担保消费者买到信得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