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辽宁省新增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别为新农寒富苹果、柳河沟香瓜和弓长岭矿泉水。截至目前,我省已有67个产品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92家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产自特定地域、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是优良品质的代表,是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之一。与普通产品相比,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采用“地名+产品”的结构,不仅能提升地域的知名度,对该区域所产的某一类产品的品牌塑造,也能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可以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有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或者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造成破坏或对健康可能产生危害的、产品名称已成为通用名称的、产品的质量特色与当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缺乏关联性的等四类产品不能给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对提升公司产品形象和品牌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省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2016年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中,盘锦大米以273.19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全国大米品牌榜首,盘锦河蟹品牌价值达到132.17亿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成为引领品牌升级和精准扶贫的“金钥匙”。
积极组织开展我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力争我省更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国家品牌价值评价中榜上有名。通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真正让辽宁的“土特产”带着“地理标志”这张名片,走出辽宁,誉满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