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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强农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惠农强农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08-28 17:17

中央财政自2012年起每年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2016年补助规模更是达到了9亿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新建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见附件)。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800吨(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400吨(数量不超过2座)。

2012-2016年共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6亿元,在20个省(区、市)463个县(区)开展试点,共计补助4.9万农户和5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8.4万座初加工设施。

最早批的补助区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见附件1)

山东省2016年,确定安排12个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其中沂源县、荣成市、五莲县、蒙阴县等县每县450万元,枣庄市市中区、招远市、诸城市、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莘县、无棣县、郓城县等每县400万元,用于初加工设施建设。(见附件2、3)

山东省2017的申报已于7月份启动。(见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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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补助设施目录及技术方案的通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604/t20160414_5094014.htm

附2:山东省2016年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http://www.sdny.gov.cn/zwgk/tfwj/cwc_2294/201606/t20160630_462246.html

附3:关于切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ny.gov.cn/zwgk/tfwj/cyh_2298/201609/t20160905_490224.html

附4: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ny.gov.cn/zwgk/tfwj/cwc_2294/201707/t20170718_666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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