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启动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整合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果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产业)、中央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省级农业科技发展资金搭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支持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脱贫作用,积极探索项目实施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与农民脱贫相结合的新模式。
项目重点支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特别强调围绕一个产业项目,普遍实施生态循环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
2016年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资金按照支持内容给予400-600万的补助,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200-4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1个县,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2017年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按照支持内容给予300-600万资金补助。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0个县,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县名单如下: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水果产业:沂源县、蓬莱市、栖霞市、莱州市、莱阳市、诸城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沂水县、蒙阴县
蔬菜产业:济南市历城区、章丘市、淄博市临淄区、广饶县、滕州市、潍坊市寒亭区、潍坊市峡山区、昌邑市、新泰市、肥城市、金乡县、荣成市、沂南县、禹城市、德州市陵城区、夏津县、阳谷县、博兴县、惠民县、郓城县
食用菌产业:济阳县、高密市、鱼台县、梁山县、莘县、邹平县、菏泽市定陶区
茶叶产业:海阳市、泰安市泰山区、日照市岚山区、日照市东港区、五莲县、莒南县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沂源县、枣庄市山亭区、枣庄市峄城区、临朐县、泗水县、梁山县、东平县、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莒县、莱芜市莱城区、沂水县、费县、兰陵县、平邑县、沂南县、莒南县、蒙阴县、郯城县、临沭县、武城县、临清市、阳谷县、莘县、冠县、聊城市东昌府区、高唐县、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曹县、巨野县、单县、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鄄城县、成武县、东明县、菏泽市定陶区
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储备项目评审排序名单如下:
水果产业:招远市、烟台市牟平区、文登市、沂源县、青州市、莱阳市、沂水县、乳山市、五莲县、龙口市、诸城市、栖霞市、蒙阴县
蔬菜产业 :寿光市、泰安市岱岳区、郓城县、肥城市、莘县、沂南县、滨州市高新区、章丘市、滨州市滨城区、莱芜市莱城区、淄博市临淄区、安丘市、齐河县、嘉祥县、高唐县、曲阜市、高密市、荣成市、滕州市、莱州市、德州市德城区、高青县、利津县、临邑县
食用菌产业 :惠民县、定陶县、金乡县、武城县、济阳县、梁山县、潍坊市坊子区、聊城市东昌府区
茶叶产业 :日照市岚山区、临沂市临港区、莒县、莒南县、海阳市、泰安市泰山区、济南市长清区
中药材产业 :平邑县、鄄城县、临朐县、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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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三: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的通知_
附件四:山东省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储备项目评审排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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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016年我省启动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整合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果菜产业)、中央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省级农业科技发展资金等,搭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示范引领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我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高效特色农业为抓手,在全省水果(苹果、桃)、蔬菜、食用菌和茶叶等高效特色产业的优势产区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等方式,加快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引领全省农业优势产业振兴的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完善示范区“区中有园、以园带区”的格局,提升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脱贫作用,积极探索项目实施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与农民脱贫相结合的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项目重点以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项目县根据全省和当地果菜菌茶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优势情况,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强化政策措施,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势,发挥规模效应。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项目建设。
——行业扶贫,重点倾斜。结合全省农业行业脱贫攻坚任务,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发挥产业脱贫作用,项目安排重点向省定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资金安排重点向带动脱贫人口数量多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倾斜,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实现产业脱贫和就业脱贫。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确定项目县,确保把项目放到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县和单位。项目实施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项目申请、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财政支持、项目实施,示范带动全省3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35万亩茶园逐步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果树良种覆盖率达到95%,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普及率达到75%,园区生产管理机械化作业率40%以上,节水30%、节肥节药20%以上;蔬菜标准化生产率提高15%以上,园区产品订单生产率达到100%;食用菌周年化生产覆盖率6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85%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5%;茶叶项目县无性系茶树良种覆盖率达到15%,节本增效每亩10%以上;园区无公害农产品率达到100%,商标品牌率、绿色食品认证率90%以上;各特色产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农业产业扶贫脱贫任务基本完成。
二、建设内容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分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须按照要求分别申报。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易操作、有指标、能考核、见实效”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适合什么干什么”的原则,主要围绕水果、设施蔬菜、食用菌和茶叶产业发展,从以下支持重点中合理确定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一)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1.优先支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苹果、蔬菜、食用菌、茶产业种苗繁育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先进设备,选育、引进和展示优良品种,提高种苗工厂化、集约化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2.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改建新建集中连片、整齐划一、基础设施配套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产示范园区(水果、蔬菜200亩以上,食用菌、茶叶100亩以上,优先支持规模较大的示范园区),重点示范推广现代农业设施设备、先进栽培技术应用、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项目区推广应用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和培训,引导带动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促进农业科技普及,提高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发挥先进技术成果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省级农技推广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培训,项目县农技推广单位要组织好主推技术的实施、推广与培训等工作。
实施主体可选择第1或2项、加第3项作为主要建设内容,围绕一个产业项目、编制项目申报方案。其中应普遍实施生态循环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并编报专门的技术推广方案。
(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生产技术便于掌握的原则,重点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药材等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建设内容,由申报县组织、指导贫困村根据资源条件、种植意愿、劳动能力、扶贫效果等因素确定。通过项目建设,重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民稳定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全省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扶、帮包脱贫任务。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省里根据支持资金总额与项目县预计情况,综合果菜菌茶产业种植面积、产量、产业布局、优势区域县数量、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相关因素,向各市分配产业发展项目县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含省直管县),由各市参照上述分配因素遴选确定申报项目县。其中,一个项目县只能申报一个具体产业项目。因蔬菜、食用菌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县数量较多,为扩大项目支持范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已累计实施4年(含)以上的蔬菜、食用菌产业项目县,今年暂停申报已实施过的产业项目。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全省扶贫建档立卡情况,由省里确定的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其他贫困人口比较多的21个县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政府重视。项目申报县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编制了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政策和办法。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发展相关产业生产积极性较高。
2.资金整合。项目申报县要参照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做法,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部门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重点围绕果菜菌茶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省里将把资金整合情况作为项目县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符合申报要求条件下,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示范县优先申报。
3.农技体系健全。市、县、乡果菜菌茶产业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满足技术指导、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承担省级以上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项目的基础和经验。果菜菌茶产业技术推广部门单独设立的,要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技术推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申报书要经两家审核同意。
4.产业扶贫精准。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要根据省、市分解的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包脱贫任务,落实到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覆盖到具体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实效。项目建设要做到“七个一”:每个贫困村制定一个方案,确定一个合作社,实施一个扶贫项目,发展一个高效特色产业,建立一个与贫困户利益密切联结的机制,明确一位“第一书记”负责项目监管,建立一本产业项目扶贫台账。
(三)实施主体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每个项目县,水果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6家,蔬菜不超过4家,茶叶、食用菌不超过3家。
项目实施主体选择实力强、水平高、规模大、信誉好、带动能力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承担种苗繁育基地的实施主体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同时,苹果苗木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要在100万元以上,母本园、采穗圃和矮化砧木苗繁殖圃面积要在100亩以上,苗圃面积不少于有400亩(含轮作面积),从事苗木繁育5年以上,年育苗规模50万株以上;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上年商品苗供应能力达2000万株以上,连栋温室和日光温室等育苗设施搭配合理,育苗设备和技术先进;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基地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菌种、菌包(料)生产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市级以上科研鉴定成果,菌种、菌包年生产能力300万袋以上或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可利用的育苗、母本园、试验示范园面积不少于100亩,培育或引进无性系茶树品种5个以上,年育苗规模500万株以上。
有扶贫任务的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业企业须帮扶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10名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纳10个以上贫困户入社并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应带动3个贫困户脱贫。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主组建、吸纳大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每个村仅限1个合作社进行申报。
四、资金申请与使用
(一)资金额度与补助比例
1.项目建设以实施主体自筹和社会投入为主,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资金按照支持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其中水果、蔬菜产业每个县省财政补助一般不超过600万元,食用菌每县一般不超过400万元,茶叶产业每县一般不超过400万元(项目县茶叶面积2万亩以上400万元,1万-2万亩300万元,1万亩以下200万元)。实施主体符合财政补助范围的建设内容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40%,其中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可提高到50%、物联网技术应用项目可提高到80%。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200-400万元,其中曹县、巨野县、单县、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鄄城县每县补助400万元,成武县、东明县、沂水县、定陶县、费县、临清市、兰陵县每县补助300万元,平邑县、沂南县、冠县、莘县、东平县、莒南县、阳谷县每县补助2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1个县(名单详见附件1),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扶贫项目以财政扶持为主,实施主体适当自筹。实施主体(贫困村建立的合作社)将财政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按股分红(只分红,不撤股),增加贫困户收入并实现脱贫。
(二)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建设内容中的设施建设、关键设备购置和灌溉沟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不包括一次性材料和农资投入,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有关规定,鼓励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形式。具体补助方式由项目县自行确定,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规范补助程序。
五、申报审批程序
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限额上报、专家评审、差额选择、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
(一)申报主体。县级农业、单列的技术推广部门、财政部门为项目县申报主体。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县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的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报、评分排序、名单公示等方式,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现场考察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经市级农业、单列的技术推广部门、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三)审批程序
1.资格审查。省农业厅对各市上报的申报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内容、范围、条件、资质等项申报要求或超过分配申报数额的申报县,不参加评审。
2.专家评审。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分结果对申报县进行排序。
3.确定项目县。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排序,结合上年度果菜产业项目县绩效评价结果和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等情况,择优确定项目县和财政资金支持额度。
4.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县确定后,省农业厅及时下发专家评审意见,组织项目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均由县人民政府出具《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承诺函》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和整合资金的内容与额度。承诺函随项目实施方案一并上报。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批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农业脱贫攻坚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任务分工和《山东省农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今明两年全省农业系统要重点帮扶40万贫困人口脱贫,其中负责帮包6万多贫困人口脱贫。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牢记责任,以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为主要抓手,以脱贫攻坚为重心,上下联动,周密部署,完善措施,以项目促产业,以产业带增收,切实帮助贫困农民增收脱贫,按时完成农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申报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申报县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和自筹资金,精心编制项目申报书。各市在分配项目申报县时,要将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财政直管县统筹考虑,各市至少推荐一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申报项目县较多的市至少要推荐一个省直管县申报。
(三)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县要仔细阅读理解申报通知,吃透精神,按照项目支持重点和各产业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2)、主推技术与项目建设参照标准(另发)、编报提纲(详见附件3、4)等要求,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目标任务等,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论证,在全面详细了解实施主体的资质信誉、规模实力、从业经历、财务状况、资金筹集、土地流转、建设用地、项目环评等有关情况基础上,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确保项目批复后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编制实施方案时,不准随意减少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实施方案批复后,非因不可抗拒因素,一般不准变更。项目无法实施或完不成建设任务的,省级财政资金全部收回,项目县三年内不准再申报同类项目。
(四)按时上报申报文件。由于今年申报时间紧张,请有关市、县抓紧落实申报任务,尽快编制申报方案,务必于2016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6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迎增 联系电话: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 曦 联系电话:0531-82669780。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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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农委):
通过竞争立项、专家评审,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择优确定了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县(详见附件1),并对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现就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现场考察工作
为确保方案编好编细编实,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要求,对项目现场进一步实地考察,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一)实施主体情况。拟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的技术能力和经营水平,有关情况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包括资格和资质、筹措资金能力、示范带动能力及实施主体的综合实力等。
(二)项目区域情况。拟实施项目的地点、区域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包括地点区域是否集中和成方连片,选址是否科学,布局是否合理,规模是否达到有关要求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拟实施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要求,是否与产业规划相一致,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示范带动的要求,重点是否突出,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评估带动扶贫工作重点村及贫困人口脱贫情况。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保障措施。投资概算是否与建设内容及设计标准相符,是否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各项保障措施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建设要求等。
(五)带动脱贫情况。项目带动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现状和实际情况,贫困户、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意愿,以及扶贫对象、扶贫措施等是否精准,脱贫计划是否具体可行等。
二、准确把握编制方案的关键环节
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调整项目实施区域,确保项目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新建设园区要提供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进一步细化充实建设内容,既有总体建设内容、规格标准、质量要求、建设地点等情况,也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并分解到各个项目实施主体,确保各项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实际,重点突出,设计合理,指标详实,便于考核。
认真编制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单列、内容单列、资金单列”的要求,由县级相关农业产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实施主体,从申报通知明确的19项主推技术中选择2项以上适合产业发展的技术进行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分别编制县级推广方案和实施主体试验示范方案。项目县可以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35-55万元(水果项目县45万元,蔬菜县55万元,茶叶、食用菌县不超过35万元,可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用于主推技术推广,其中,县级相关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可安排5-10万元(水果、蔬菜产业10万元、茶叶、食用菌产业5万元),用于技术培训、推广费用支出及培训设备购置,其余资金安排合适的实施主体用于技术试验示范。农技推广补助资金要在资金概算汇总表中单独明确。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县要严格按要求编制方案,必须以扶贫工作重点村合作社为实施主体,必须有驻村“第一书记”参与和监管,必须将补助资金用于特色产业生产扶贫,必须实现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3。
三、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有关市和项目县要按照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投入规模,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中各项资金投入不能减少或取消。各项目县要对投资概算进一步细化,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逐项列出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仪器设备、工程等具体数量、单价、资金等,明确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用途和数量。要单独编报资金整合计划,做到整合的各类项目资金明确具体,有计划、有额度、有用途、有措施,不能大而化之。
对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的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要完善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鼓励采取“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自主建设、自筹投入、竣工验收、合格公示、一次补助”的补助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项目县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将项目建设内容编细、设施设备编实、资金概算编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
对以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要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注意避免补贴资金过度分散或集中导致脱贫成效不明显或仅为极少数贫困户受益,每个合作社补助额度和具体补助方式由各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四、其他要求
项目县实施方案既要体现省里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又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具有地方发展特色。市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编制实施方案工作的指导,组织对项目县编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实施方案编报质量。近期,省里将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项目县方案编制进行指导,提高方案编制质量。项目实施方案于2016年8月30日前,由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备案,同时报送项目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实施承诺函》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和资金整合内容与额度),电子版发送至67866118@163.com。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同意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批复。
附件:1.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县名单
2.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县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扶贫县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4.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5.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表
6.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7.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家庭农场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8.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农民合作社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9.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农业企业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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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根据《山东省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全省有关高效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继续整合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示范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主线,选择高效特色产业优势区域的重点县(市、区),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等方式,加快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示范园区,引领全省高效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规划,结合产业优势,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统筹发展。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势。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财政引导,多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发展。
——行业扶贫,重点倾斜。项目安排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重点向帮扶脱贫人口数量多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倾斜,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实现产业脱贫。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选择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县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财政支持、项目实施,园区良种(苗)覆盖率达到95%,标准化生产率达到75%,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5%,大田作物生产管理机械化作业率40%以上,实施“三品一标”认证,应用生态循环农业、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先进技术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主推技术;示范带动全省高效特色农业面积、产量、效益等明显增长,逐步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完成农业特色产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整合资金
2017年,省里将继续把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央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中央和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整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政策要求、统一建设内容、统一管理程序,集中支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支持产业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全省有关高效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继续支持水果(苹果、桃)、蔬菜、食用菌、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同时扩大范围,试点支持大宗道地中药材(丹参、丹皮)产业发展。
(二)支持内容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分为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不同,须分别申报。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1)现代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配套完善先进设施设备,选育、引进和展示优良品种,提高种苗工厂化、集约化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2)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改建新建集中连片、整齐划一、设施先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现代化生产示范园区,重点示范推广现代农业设施设备、先进栽培技术应用、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实施生态循环、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通过试验示范,引导带动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发挥先进技术成果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省级农技推广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培训,项目县农技推广单位要组织好现代农业技术的实施、推广与培训等工作。
项目县(市、区)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的原则,围绕一项优势产业,按照统一的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因地制宜确定产业项目。其中,实施主体须单选第(1)项或第(2)项、必选第(3)项作为建设内容。各产业具体建设内容、现代农业技术和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生产技术便于掌握的原则,重点支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瓜果、食用菌、中药材等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建设内容,由申报县组织、指导贫困村根据资源条件、种植意愿、劳动能力、扶贫效果等因素确定。项目可以重点扶持一个产业,也可以从实际出发扶持多个产业。通过项目建设,重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稳定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全省农业系统(包括畜牧兽医、农机)帮扶、帮包脱贫任务。
四、项目申报
平台项目以县为单位,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限额上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每个县限报一个产业,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由项目县自主确定申报产业。
(一)申报范围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蔬菜、果品、食用菌、茶叶、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发展重点县、优势区域县和列入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县。省里根据整合资金规模,主要按照各市产业发展面积、产量、优势区域县、列入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县、结合农业系统脱贫任务等因素,确定各市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县限额。
2.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部署和《山东省农业脱贫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支持省里确定的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其他20个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其他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由各市在限额内确定。
项目申报限额详见附件2,各市在组织申报时要将省直管县一并考虑在内。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协调有力,制定了高效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政策和办法。
2.项目县能够将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统筹用于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区建设。
3.项目县相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力量较强,技术服务到位、技术要求达标。产业技术推广部门单独设立的,能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4.在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无重大违纪违规、未组织实施、未通过竣工验收等问题。
5.有脱贫任务的县,产业扶贫项目内容具体、任务明确、到户到人、确保实效。项目实施坚持“七个一”:每个项目帮扶贫困村制定一个方案,确定一个合作社,实施一个扶贫项目,重点发展一个高效特色产业,建立一个利益联结机制,明确一位“第一书记”监管,建立一本扶贫台账。
(三)资金规模与补助比例
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以实施主体自筹和社会投入为主,省级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按照支持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其中每个项目县补助规模按产业分为:水果、蔬菜产业不超过600万元,食用菌、茶叶产业不超过400万元,中药材产业不超过300万元。符合财政补助内容的项目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40%,其中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可提高到50%、物联网技术应用项目可提高到80%。
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以财政支持为主,实施主体有条件可适当自筹。省里明确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每县省财政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其他贫困人口较多的20个县,每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建设内容中的生产性设施、设备和田间基础设施,不包括一次性材料和农资投入,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平台建设无关的支出。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
(五)实施主体
1.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项目选择实力强、水平高、规模大、信誉好、带动能力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每个项目县实施主体,水果、蔬菜产业不超过4家,茶叶、食用菌、中药材不超过3家。其中,种苗繁育实施主体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2.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主组建、吸纳大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每个村仅限1个合作社申报。
(六)管理程序
各市根据下达的候选县限额,按照产业发展实际择优选择候选县推荐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附件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1月25日17时前将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六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市、县农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县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公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中央和省财政相关资金提前安排情况,提前下达部分项目资金,以便项目县能够及早启动项目建设。待2017年省级预算经省人代会审查批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下达其余项目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农业、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指导项目县做好实施工作。市级农业部门要建立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不同科室之间的协调沟通,对各项目县编制的方案进行初审把关,加强对项目县的政策指导和工作督导。县级要按照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合理选择项目实施地点,认真考察项目实施主体,精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整合。省里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步完善省级平台,不断扩大整合资金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各市县也要围绕省级搭建的平台,加大投入力度,将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起来,按照统一的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把整合平台打造成政策“洼地”。要积极创新投入方式,更多地采取融资增信、贷款担保、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平台建设。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里将督促项目市县搞好规划指导、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同步下移资金管理责任,由市县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要借助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力量,对市县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四)加强扶贫衔接。在项目立项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比较多的县,并优先向重点贫困乡镇倾斜。有扶贫任务的项目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业企业要帮扶1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10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全省20个县)每个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纳10个以上贫困户入社并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要带动3个贫困户脱贫。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一个实施主体可帮扶一个村或几个村,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折股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量化办法应遵循当地扶贫规定。项目帮扶贫困户,应让受益贫困户了解情况,并参与项目实施。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迎增 联系电话: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联系人:徐延超 联系电话:0531-8266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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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山东省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储备项目评审排序公示 】
根据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申报的2017年高效特色产业发展储备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对项目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月20日-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馈。
公示无异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待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及省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后,按公示排序确定项目县。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 刘迎增 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 徐延超 0531-82669780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月20日
附件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山东]关于做好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关于做好2016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