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东部地区地理标志注册保护还是比较普及,据了解截至2014年年底,在山东省已有地理标志商标394件,涵盖农林牧副渔业的130多个产品品种,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数居全国首位,是西部省区的总和还要多。在中西部地区意识还比较薄弱,甚至有些地区还没有注册一件地理标志商标,浅析其原因是社会上多数人对地理标志认识不清,容易与农业部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混淆。包括一些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政府工作人员、监管部门、农民对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功能和作用不了解,对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作用了解更是有限。少有人知道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商标法》是唯一一部对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做出规定的法律。尽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仍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效果不佳。
地理标志商标战略要想在农村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在提升农民商标意识上做文章。其次是地理标志商标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农牧业、地方志史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整体上由政府主导实施,但由于各级政府对地理标志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没有将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难以形成推动地理标志工作主导力量。因此需旗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出台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和鞭策企业争创地理标志商标。
加强培育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是实施商标战略,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一是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地理标志商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如达茂旗自2009年成功注册了“达茂草原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成为促进羊养殖业产业化发展、推动达茂旗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推手。二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农业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合力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面对面地指导,协助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人组织相关的申请材料,及时上报国家商标局或通过代理组织申报国家商标局。四是将有发展前景,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条件的产品,列入全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后备资源库,形成配套到位、梯次申报、综合推进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发展梯队。五是对沙图沟杏、沙兵涯小米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聘请专业人员对其特色文化资源、产品进行科学的制定培育计划和跟进配档表,以切实保证培育有质效。
在培育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权护企保农。商标监督执法是商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弱化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实际就损害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企业农户对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存在和商标权益的自我保护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品牌的发展。作为肩负商标专用权保护职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维护企业农户的合法权益,为商标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入企业、农村进行宣传,以提高广大企业和农户们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帮助其构筑起一套完善的商标自我管理机制,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在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防止农产品商标的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的发生。